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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时间:2022-10-29 00:41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高我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洛发(2021)3号),洛宁县财政局认真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

  财政重点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是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的重要手段。财政局在全面梳理部门和单位整体情况的前提下,邀请河南顺明绩效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和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邀请河南省估信绩效评价咨询有效公司对洛宁县现代农业综合体项目、洛宁县2021年度3.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1年洛宁县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奖补项目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以2021年第预算为基础,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目前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下面将具体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2022年,我县按照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和坚持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从完善机制和加强管理着眼,着力在向内挖潜、强化约束上下功夫,在预算管理全过程中更加突出绩效导向,促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开展绩效评价前期调研,广泛收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相关资料,调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二是根据2022年度预算安排,在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中,选取财政评价项目。三是结合省财政厅绩效管理考核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 2022年度的6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印发《洛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公布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清单及评价报告模板等信息,明确完成时限、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等要求。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收集整理并提供项目评价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环节资料,以及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财务会计资料等。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民意调查、综合评价、反馈意见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同时,积极落实会商机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督促提升报告质量。

  三、公布绩效评价结果

  洛宁县2022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总体较好,资金安排比较合理,到位率、拨付率较高,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公众满意度较高。现将各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得分情况予以公布。

  一、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运营经费项目

  评价组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访谈、实地核查等形式对2021年度洛宁县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运营经费的使用进行客观评价,总体评价得分为85.21分,评价等级为“良”。总体来看,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被托养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得到有效改善,其家庭压力也得以缓解。但同时存在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资金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

  评价组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访谈、实地核查等形式对2021年度洛宁县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客观评价,总体评价得分为80.11分,评价等级为“良”。总体来看,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改善了学校生活设施,保障了基本教学条件。但同时存在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资金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三、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评价组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访谈调研、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对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总体评价得分为81.98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洛宁县现代农业综合体项目

  评价项目组成员通过调研分析,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并经洛宁县财政局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利用现场调研、座谈、资料查阅、访谈等途径获取的数据,评价小组对洛宁县现代农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独立客观地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76.40分,绩效评级为“中”。

  五、洛宁县2021年度3.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通过调研分析,洛宁县冷藏保鲜项目政策的开展,符合相关政策及新发展理念对于农业发展的要求,立项依据充分、实施方案计划合理。本次评分依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并经洛宁县财政局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利用交流座谈和现场访谈等途径获取的数据,评价小组对2021洛宁县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进行了独立客观地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2.38分,绩效评级为“良”。

  六、2021年洛宁县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奖补项目

  评价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整体要求,财政资金在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经营基本条件、实现农业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流程规范、资金到位及时、管理较为科学。本次评分依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并经洛宁县财政局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利用基础数据、现场调研、现场收集和访谈等途径获取的数据,项目组对项目进行了独立客观地评价,洛宁县2021年度3.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综合得分为85.56分,其中:决策14分,过程20.56分,产出25.9分,效益25.1分。

  下一步,财政局将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管理工作,加大绩效办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的力度,加大重点评价范围。同时,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加入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常规化管理。加强预算单位项目自评工作,提高报告质量,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效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