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校长职级制改革,让教育管理者全身心地做教育
洛阳市着力构建符合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校长成长规律的新型管理体制,目前,全市各县区均完成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我市校长职级制的经验做法被新华社、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争先报道,省教育厅奖励改革资金100万元。
加强顶层设计,在“统”字上聚合力。一是统一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专题研究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对改革的重点、要点、难点作出明确指示。二是统一思想认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依托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台、新媒体等媒介,多渠道、全覆盖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凝聚改革共识,为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统一行动路径。制定出台《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洛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资格评审认定办法》《洛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中小学校长目标考核办法》《洛阳市中小学校长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职级管理、聘任交流、考核评价、职级薪酬等作出要求,明确了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方法路径。
创新竞聘交流,在“改”字上求突破。一是改职级设置。打破传统的校长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校长职业发展4级9档职级制度体系,拓展了校长晋升空间。二是改选聘方式。组建校长遴选委员会,依规对拟选聘校长的专业水平、办学业绩、个人素养等进行综合评定。纪检、人社等部门对竞聘人员资格、专家评委组成、选聘程序公平性等进行全程监督。按照推荐考察、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选聘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和管理,有效推动校长由“委任制”向职业化、专业化的“选聘制”转变。三是改认定办法。聘请市外和本地教育系统专家、名校长、名师以及教育系统外的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者开展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之外,还重点考察参评者在推动学校党组织建设、教学管理、教育改革以及个人成长等方面的实绩,同时将教师职工、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对参评者的评价纳入考察内容。
强化考核评价,在“用”字上下功夫。一是用好考核规则。制定《洛阳市中小学校长目标考核办法》,围绕日常工作、重点任务、年度工作和任期目标等,全方位考核校长能力、工作业绩、教育教学研究以及办学满意度等方面内容。二是用好考核方式。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组成专项考核组,通过民主测评、实地检查、业绩材料评审等方式考核校长工作。三是用好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职级评定、岗位聘用、表彰奖励、职称评审以及职级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建立校长职级薪酬制度,设立“校长职级薪酬”,按照上年度校长工资平均水平的0.5倍确定基数(中级一档为基准)上下浮动。目前,申请职级薪酬专项资金4041万元。
建立校长选聘制度,实行试用期和任期管理。初任校长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试用职务。校长的一个聘期为3年,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2个聘期。任期内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续聘。对聘期内校长予以定期晋升或诫勉降职,实现中小学校长与行政级别真正脱钩,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让校长有目标、有干头、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