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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召开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时间:2022-11-09 18:38 来源:县司法局

  11月2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河南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和《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洛宁县组织召开府院联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海波同志出席会议,县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司法局等30余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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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旨在全面加强政府机关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有效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行政司法执行棚架、经济纠纷久拖不决、日常矛盾协调不畅等问题,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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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首先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宣读《洛宁县人民政府 洛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讨论稿)《洛宁县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讨论稿)《十项重点问题事项任务分工》,对我县府院联动工作的关键重点、运行机制以及主要事项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的各成员单位进行了讨论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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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海波同志对我县府院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凝聚共识,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府院联动”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矛盾化解等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与法院之间协作联动,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效支撑。

  二要突出重点,精准解决问题。要在法治政府建设上高效联动,聚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争议化解等重点任务,强化调度推进。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高效联动,加强企业破产、“双停企业”盘活处置等各类重大案件联合预判处置,及时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要在完善社会治理上高效联动,突出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把更多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要完善机制,推动常态长效。完善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方式路径。完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构建政府和法院无障碍沟通的信息网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升执行成效。完善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完善人财物保障机制,为开展府院联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县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府院联动”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联动机制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