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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司法局召开洛宁县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暨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工作会

时间:2022-10-28 17:43 来源: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案件质量,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档案制作,10月21日,洛宁县司法局召开洛宁县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暨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工作会,洛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同志,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及调解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基层股股长刘晓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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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首先由刘晓同志通报了各调委会第三季度案件录入的情况,第三季度各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800余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80起、损害赔偿纠纷70余起,邻里纠纷100余起,合同纠纷93起,劳动纠纷20起、物业纠纷10起,医疗纠纷6起,信访纠纷20起,疑难纠纷20余起,消费纠纷20余起,转入诉讼150余起,并针对各调委会所报送的书面案件卷宗进行一一点评,指明问题,随后由各调委会代表 发言介绍近期受理人民调解案件情况,同时,对于各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刘晓同志进行了解答。

  张正学同志对我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通过调解纠纷,我县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得到明显提高,专职调解员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避震器”,通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张正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思路,争取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成效;二是要十分珍惜调解员身份荣誉,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成为基层矛盾的“融化剂”,努力造就一批群众威信高、社会广泛认可的调解专家、调解能手;三是要讲规矩守纪律,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切实维护人民调解员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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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上,吕聪同志讲解了调解案件录入河南省基层工作管理系统中的重难点操作方法,并就录入时的格式、内容做了统一规范,针对常见矛盾纠纷特点与调解技巧进行了讲解,洛宁县司法局将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素质、强本领,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