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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时间:2022-08-26 11:47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一、材料起草背景及依据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不健康生活方式的影响,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性病”)已成为我国居民的主要死亡原因。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重要慢性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吸烟、过量饮酒、身体活动不足和不健康饮食等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呈高水平流行,慢性病导致的疾病负担不断加重。

  “十三五”以后国家加快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2016年10月20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出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文件,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本文件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豫卫疾控〔2022〕4号)等制定。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对相关文件政策进行了充分研读,准确把握相关政策的实质;二是学习先进县区的经验,取长补短;三是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与上级单位、涉及相关单位联系沟通,将相关信息纳入方案里。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七个部分:一是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洛宁建设。二是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将健康政策融入所有政策。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全县慢性病防治水平提升。三是工作内容,根据《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2版)》要求,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共涉及政策发展、环境支持、“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共计24个大项、68个小项、150个考核指标。四是实施步骤,按时间节点分为动员部署阶段、实施阶段、评审阶段、巩固阶段,在不同阶段完成相应工作,确保省级慢病示范区创建成功基础上,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五是保障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进度和计划,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检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六是部门职责,根据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分为共同职责、有关部门(单位)职责。七是附件,分别是洛宁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洛宁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名单、洛宁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四、解读机构

  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原文: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