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拟认定3A级乡村旅游景区的公示
时间:2022-08-31 17:03
来源:洛宁县政府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及评分细则,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旅游景区自愿申报、乡政府推荐、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程序综合评定,拟认定灵栖谷(众森苹果庄园)、银洞河山庄为AAA级乡村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6日前,通过电话实名向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0379-66221297
电子邮箱:lnxwglj@163.com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