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洛宁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工作顺利推进,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圆满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16509万元,实际完成117817万元,为年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9.2%。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30209万元。执行中,上级追加指标和转移支付增加,支出预算调整为343895万元,实际完成342809万元,为年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6.5%,增支209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493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3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2.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1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7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7万元。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9365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849万元,为预算数92.2%,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15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0万元,交通运输事务支出811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101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7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82240万元,实际完成84195万元,为年预算的102.4%,同比下降4.4%。其中:2019年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553万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筹集3057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087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收入2846万元,转移收入1503万元,利息收入807万元,其他收入41万元。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8292万元,同比增长0.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5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1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9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3103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6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4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54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537万元。
(四)落实人大决议与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摘帽”目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化资金配置,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财力保障。2019年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034.32万元,安排实施扶贫项目467个,补齐了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并大力发展产业扶贫,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截止2019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42854.1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2984.1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9870万元),控制在市局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70224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3942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0800万元)以内,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支持污染防治。节能环保支出7090万元,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
2.持续加大民生投入
民生支出完成2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2%。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392.0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78.1万元,农业保险投入1558.39万元。投入资金800万元,扶持发展省级村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16个。投入320.96万元,支持“厕所革命”。拨付村级经费5896万元,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行。不断强化社会保障。积极落实上级政策,提高城乡困难群众补助标准,共拨付城乡低保及五保资金5701万元。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医疗配套资金,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共筹集资金20602万元(其中县配套102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筹集资金1528万元(其中县配套64万元)。确保城乡低保、最低生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等民生政策落实。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和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竣工投用,县医院分院项目开工建设。东宋镇等5个乡镇卫生院和31所村卫生室完成改造提升。支持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共计支出8403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8595万元,同比增长13.1%。拨付免费教科书资金共计704.17万元、拨付生均公用经费4291.59万元、拨付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贴资金834万元、拨付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426.6万元、拨付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保教费235.4万元、拨付教育营养计划改善资金3157万元、拨付教育项目建设资金共计6019万元、拨付特岗教师工资1080万元。科技支出13798万元。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百城提质”工程。完成凤翼路等三条道路临街建筑、翔梧路等4条道路和50条背街小巷的改造提升,完成凤翼山东区、滨河公园、永宁湖公园、洛河生态治理二期、16个乡镇镇区等的绿化提升。支持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绿地游园、垃圾中转站和城区公厕等36个。
3.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改革。2019年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累计支付75034笔,支付金额343030万元,其中直接支付273419万元,授权支付69611万元。进一步做好了公务卡推广应用工作,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公务卡累计支付3411笔。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对县直编制部门预算的部分单位进行撤销、合并,减少37个,保留部门预算单位121个。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依法完成各项采购任务。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1453.99万元,实际完成97347.28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106.71万元。完成投资项目评审586个,送审金额282637.49万元,审定金额238306.35万元,审减金额44331.13万元,审减率15.68%,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9年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5882万元。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实施减税降费11000万元。全面推行地方预决算公开。通过洛宁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版块,及时公开了全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和2018年地方财政收支决算,并督促预算单位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2019年部门收支决算和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有效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预算单位开展财政支出评价项目176个,评价财政资金114279.64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5%。进一步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与管理。我县进入财政部项目库项目4个,总投资额为337400万元。其中,新入库项目2个,为洛宁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和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项目,项目正在顺利推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已经在政府平台公开的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2019年预算内容、格式开展“回头看”,查找预决算公开的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等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调查,为上级税费改革效果调查提供依据。对县住建系统、东宋镇2014-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倡导资产有效节约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019年,在县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下,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财政工作形势复杂严峻,任务艰巨,仍然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一是收入结构单一、拉动性新增税源少。加上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预计财政收入增速将有所放缓。二是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量大,造成刚性支出增加,致使财政财力紧张,库款调度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任务依然艰巨。这些问题将在下步工作中逐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既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编制好2020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大力提质增效,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力洛宁”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态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与生产总值相适应,高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幅。2020年县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2774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9770万元,税收比重为70.3%,非税收入37972万元。
2.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315万元(其中,收入预算127742万元,加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139753万元,加上年结转资金1086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66万元,加债券收入2400万元,减预计上解上级支出11732万元),比上年财力预算数230209万元增长13.5%。重点支出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62万元,比上年28137万元增加3525万元,增长12.5%。
公共安全支出12148万元,比上年10945万元增加1203万元,增长11.0 %。
教育支出64715万元,比上年58667万元增加6048万元,增长1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4万元,比上年24368万元增加 3486万元,增长 14.3%。
卫生健康支出32462万元,比上年28452万元增加4010万元,增长14.1%。
节能环保支出4275万元,比上年2011万元增长2264万元,增长112.6%。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571万元,比上年9661万元减少2090万元,下降21.6%。
农林水事务支出52868万元,比上年35930万元增加16938万元,增长47.1%。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141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3398万元增长59.8%。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8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5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1414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86万元,上级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610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4610万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80万元),与公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4699万元。其中:2020年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468万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97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2542万元,县级财政补助收入9815万元,转移收入1271万元,利息收入633万元。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8793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17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2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2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6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8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3226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90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0万元。
三、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着力培植财源,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充分研判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积极谋划应对,堵塞收入漏洞。一是坚持组织收入与税源培植两手抓,重视抓好税源培植。在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加强税源分析和研判,加大非税收入和基金收入组织力度,做到依法征收,依法管理。注重组织收入的可持续性,遵循市场规律和财税运行规律,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推动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在扶持全县重点企业、抓好重点税源建设的同时,管好零散税收,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大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二)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10%以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投资方向,通过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民生重点领域、关键领域、底线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全力兜稳、兜牢民生底线,做好“三保”工作。二是认真贯彻减税降费政策,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精准落实中小企业发展财税支持政策,通过财政贴息、用工补助、减免房租、缓缴税费等方式,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对财政运行的影响。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全县重点工作(工程)
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财政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保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支持“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攻坚,足额配套专项扶贫资金,为巩固脱贫成果做好财力保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支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招商引资等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全县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支持乡镇机关“五小设施”和周转房建设。
(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追加事项,依法进行预算调剂。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预算执行。加大预算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继续抓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继续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财政网络数据库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支付业务动态监控,促进支付业务规范化。密切关注财政运行情况,强化对落实“三保”支出等情况的监督,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工作,公开、公正、依法做好采购评审工作。
(五)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依法行政,树立“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洛”作风导向,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强化财政干部队伍专业能力,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六)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
落实《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有效性。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直面挑战,迎难而上,扛牢责任,不辱使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实力洛宁”建设、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