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洛宁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补贴的公示(第一批)
时间:2021-12-27 20:22
来源:洛宁县政府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豫农文〔2021〕168号)要求,2021年洛宁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冷藏保鲜设施。截止到2021年12月,现对我县第一批实施主体进行补贴公示。
一、项目实施情况
第一批共有53家经营主体申报并实施了该项目,共建设不同类型的冷库68个(名单附后),其中18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26个冷库,3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42个冷库。
二、验收结果
2021年12月8日-24日,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各乡镇政府、乡村振兴研究院组成验收小组,对洛宁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小组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对各实施主体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组织开展验收工作。53家建设主体建设的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均通过了验收。
附件:附件公示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