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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政策解读材料

时间:2022-07-28 01:27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一、材料起草背景、依据

  “十三五”期间,我县气象防灾减灾、为农气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补齐防灾减灾工作短板、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对洛宁气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趋利避害的气象精细化服务体制机制、内涵外延亟需完善和拓展;二是重点区域地面监测站网建设密度仍不足,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捕捉能力不足;三是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仍需持续完善与深化,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洛宁气象事业要在“十三五”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气象高质量发展为主旨,构建完备的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

  依据《气象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建成气象强市的实施意见》、《洛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洛宁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是推动“十四五”洛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引领县级气象部门未来五年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二、起草过程

  2020年县气象局在市气象局的指导下起草了《洛宁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初稿呈至市气象局和县发改委,市气象局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县发改委也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我局组织人员按照相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订。2022年4月《洛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印发,6月份我局将《规划》报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汪旭霞审阅,并通过办公平台充分征求18个相关部门意见建议,18个单位均无意见。7月8日经洛宁县第十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查,该《规划》符合《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7月25日《规划》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改完善,并同意印发《洛宁县 “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4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背景和要求。总结“十三五”时期洛宁气象事业取得的成就和优势,分析“十四五”时期气象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不足,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目标任务。阐述了四大发展任务,即发展精密监测业务,构建气象监测体系;发展精细气象服务,提升气象保障水平;加强作业能力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的现代气象治理体系。

  第三部分为重点工程。分别是洛宁县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多功能复合型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工程。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

  强化资金保障、开展监督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四、该文件主要特点

  坚持“生命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气象保障能力,践行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宗旨,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五、解读机构

  洛宁县气象局,联系人:任红霞 电话:62939077

  政策原文: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