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研究意见,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 瑞: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履行县政府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审计监督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祖良军:协助王瑞同志主持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抓好县政府党建工作,协管审计监督工作;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负责政府目标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经济运行、发展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项目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职称改革、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购销和储备、物资供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政税务、金融业监管服务、统计、行政效能、优化环境、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管理、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协助王瑞同志分管县审计局;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供销社、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社保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学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县永丰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县人武部、疗养院、驻宁部队、二七五储备库、县人大、县政协、县税务局、县督查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农发行、中原银行洛宁事业部、县委编办。
汪旭霞: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民政、残疾人事业、养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动物防疫、农机管理、烟叶生产、气象、保险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县园艺技术服务中心、县烟叶发展中心、县气象局。联系县烟草公司、县老促会、县永丰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农行、县农商银行、县财险公司、县寿险公司、中原农业保险公司。
何渝矩: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企业改制、地企合作、科技创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质检、工商管理、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通信等方面工作,分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物资总公司、县黄金总公司、县外贸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二轻总公司。联系县工商联、县工行、县建行、县中行、县邮政储蓄银行、洛阳银行洛宁支行、兴福村镇银行、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邮政局、县石油公司。协助祖良军同志分管金融、项目建设等工作。
宗 勇:主持上戈镇全面工作,履行上戈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罗保现: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负责教育、体育、爱国卫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信访稳定、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药公司、县信访局。联系县红十字会。
常国强: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负责民族宗教、城乡建设管理、新型城镇化、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园林绿化、交通运输和公路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积金洛宁管理部。
吴法伟: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负责防汛抗旱、林业生产、文化事业、文化市场管理、娱乐场所与网吧管理、广播电视、旅游开发、旅游市场管理、文物保护利用、洛宁史志、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会、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县档案史志馆、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刘海波: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城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助祖良军同志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潘 攀:主持兴华镇全面工作,履行兴华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朱学武:协助吴法伟同志抓好水利工作,重点抓好洛河三期项目。
王新文:协助张清涛同志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王瑞同志不在县内时,祖良军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