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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海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08:46 来源:洛宁县政府

宁政任〔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张海丁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韦松朝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翟向阳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金兴安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

  朱三友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刘毅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社区建设指导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新峰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国栋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张温伟同志任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副主任;

  丁小波同志任县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君同志任县财税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东柯同志任县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梁月汉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继伟同志县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小霞同志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产业发展科科长职务;

  免去贺粉霞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安爱香同志县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张会周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秀梅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卫振华同志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少平同志县财税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贾玉辉同志吕村林场副场长职务。

  洛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