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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我县《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时间:2022-05-07 15:27 来源:县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4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根苗主持。

会议上,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波向大会汇报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全民普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顺利实施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现代化洛宁建设新征程中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宁绚丽篇章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从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等六个方面对《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作了起草说明。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刘永生提出了对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初审意见。县人民政府提请的《议案》内容符合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与市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决议精神相一致,同时体现了县委要求,增加了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内容,符合我县实际。

最后会议通过了我县《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指出,要把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量摆在首位,创新方式方法,针对不同人群制订不同方案,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带头尊法守法,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做好群众法治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