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治洛宁建设成绩亮眼!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法治洛宁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兴华、上戈、赵村、第一实验中学等单位获省市表彰!
洛宁县第一实验中学被评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在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表彰文件中,我县第一实验中学被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兴华镇被评为“全省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在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命名全省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文件中,我县兴华镇榜上有名。
兴华镇董寺村、沟门村被评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在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命名“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表彰文件中,我县兴华镇董寺村和沟门村榜上有名。
上戈司法所、赵村司法所、河底司法所被评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在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决定》文件中,我县上戈司法所、赵村司法所、河底司法所均榜上有名。
上戈司法所被评为“枫桥式”司法所
荣誉来之不易,成绩催人奋进!下一步,洛宁县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法治洛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全民普法,加快法治洛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