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宁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项目土地的启动公告
时间:2021-06-11 09:53
来源:洛宁县政府
宁政公〔2021〕8 号
为实施洛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现将拟征收洛宁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项目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洛宁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项目征收土地。
二、涉及的乡、村
城郊乡庄上村、冀庄村。
三、土地地类、面积、用途和四至范围
拟征收城郊乡庄上村集体耕地6.2362公顷、城郊乡冀庄村集体耕地3.7961公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现状道路、南至征地界、西至三环木业、北至八官线。具体四至以该宗土地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其它事宜
近期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进行抢栽、抢种、抢建的树木、青苗、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