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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黄中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06-02 00:33 来源:洛宁县政府

宁政任〔2021〕2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中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黄中超同志任洛宁县财政局局长;

梁济民同志任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正学同志任洛宁县司法局局长,免去其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朱贺波同志任洛宁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洛宁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学军同志任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洛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徐建国同志任洛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郭沛昱同志任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免去其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王朝峰同志任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赵文杰同志任洛宁县产业集聚区营商环境部主任,免去其洛宁县园艺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白东超同志任洛宁县园艺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招商引智部主任职务;

张丽芳同志任洛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享受七级职员待遇),免去其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挂任的洛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贺雪芹同志任洛宁县产业集聚区党建工作科副科长,免去其洛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程伟涛同志任洛宁县信访局副局长;

董飞同志任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洛宁县医药公司经理职务;

卫青萍同志任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白雪峰同志任洛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世恩同志任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杨红海同志任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郭利博同志任洛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陈江勋同志任洛宁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张冠飞同志任洛宁县财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闫东坡同志任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郭献伟同志任国有全宝山林场副场长;

郭杰涛同志任洛宁县科协副主席、二级主任科员;

薛红波同志任洛宁县民政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贾心瑶同志任洛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洛宁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翟毅同志任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邢松博同志任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永民同志任洛宁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金晶晶同志任洛宁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孙少杰同志任洛宁县烟叶发展中心副主任;

赵小峰同志任洛宁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刘玉兰同志任洛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永永同志任洛宁县档案史志馆副馆长;

孔高峰同志任洛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海波同志任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洛宁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张静波同志任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贾红波同志任洛宁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延锋同志任洛宁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静波同志任洛宁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程志新同志晋升为洛宁县林业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洛宁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照祥同志任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招商引智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余三才同志洛宁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金强同志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新文同志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海延同志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潮波同志洛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耀平同志洛宁县科协副主席职务;

免去张妙杰同志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韦新良同志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卫民同志洛宁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