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张正学同志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21年第27号
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4日,对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文广旅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同志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张正学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5月生,伊川县彭婆乡人,本科学历。张正学同志自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担任洛宁县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张正学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加快“实力洛宁”建设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年初制定的“1234+N”工作目标,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脱贫攻坚和文化振兴”为两大任务,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一流业绩机关、团结协作型机关为保障,努力争创3个3A级景区、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原自驾游第一县、抓好N个重点项目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两个全覆盖工作等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全县文化、广电、旅游等各项工作任务。
本次审计也发现,张正学同志任职期间,还存在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财政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涉及资金131.4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审计发现,张正学同志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项目监管不力损失浪费的问题。具体如下:
1.河洛书苑缺乏监管,未充分发挥效益
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8年至2020年共建设河洛书苑10个(县城8个,乡镇2个),总投资422.37万元。审计现场抽查4个,发现2个河洛书苑缺乏监管,未发挥效益。其中河洛书苑-罗岭店店内堆放大量杂物,租金已经提前支付三年,处于闲置状态;河洛书苑-洛神居城市书房地理位置偏僻,进门刷卡机器损坏一直未维修,无借阅登记记录,近半年处于闲置状态。
2.洛宁县旅游服务中心未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2019年8月文广旅局租赁洛宁县大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按年租金67.35万元房屋租赁合同,位于洛宁县同心路西大唐广场一楼和二楼约808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三年(2019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6日),于2019年9月文广旅局与洛阳市德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出资47.85万元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为--洛宁县旅游服务中心。
经实地查看,该中心大厅只有一人值班,无其他工作人员,二楼处于封闭状态,楼梯又潮又脏,无人管理,该中心建成后一直处于长期闲置,未发挥经济效益。建议相关领导重点关注,统筹规划,使其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
3.洛宁县小界乡苇山村双桥村农家乐改造项目监管缺失
洛宁县小界乡苇山双桥村农家乐改造项目,共30户,涉及资金118.2万元,该项目账面反映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且项目全部通过小界乡政府验收。经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农家乐环境脏乱差,改造简陋,长期不发挥效益,调查还发现其中有一户未收到3万元改造补贴。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文广旅局财政资金管理、财务收支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发现,文广旅局存在支出证据不足、项目管理不规范、白条列支、扩大支出范围、违规大额现金支付、差旅费审批和报销不规范、漏记固定资产等问题。具体如下:
1.支出证据不足50.66万元
(1)2019年至2021年5月,文广旅列支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费、登山活动费、复印费等放映清单无场次无时间无地点,相关活动费无发放明细清单,复印材料无销售商店盖章合计金额48.33万元;
(2)2020年在账面列支打印材料及办公耗材费合计2.33万元,后附原始清单一人一次写成,以上支出原始证据不充分、无法证明其支出的真实性。
2.项目管理不规范20.23万元
(1)未签订合同,涉及资金2.77万元
2020年至2021年在帐内列支白马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费和晒文化家底游河洛大地专题录制费2笔,支出共计2.77万元,无合同无协议,未签订相关合同。
(2)合同签订项目实施不规范,涉及资金17.46万元
2019年至2020年,文广旅局实施永宁湖城市书房工程款和文化墙项目支出17.46万元,项目施工合中存在约定事项不具体、无工作量等不规范现象,且无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3.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据4.92万元
(1)2019年在项目支出中按每月2050元列支符少武洛书出处护碑费,均未取得发票2.46万元,只有收据一张;
(2)2020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符少武和刘安梅二人的洛书护碑费符少武每月1250元,刘安梅每月800元,均未取得发票2.46万元,只有收据一张。
4.违规大额使用现金支付3.42万元
2019年文广旅局将登山活动费0.81万元,专网服务费2.61万元,大额支付到个人账户,共计3.42万元。
5.差旅费报销和审批不规范4.65万元
差旅费中列支出差审批单无领导签字或无派车单0.95万元;多次出差共用一张审批单0.35万元;出差无文件通知2.44万元;
出差人员不具体0.11万元;出差事由不详0.05万元;先出差后审批0.24万元。差旅费科目中报销过路费及燃油费0.51万元。
6.漏记固定资产47.5万元
(1)2019年2月列支家风家训馆购置空调18690元;洛书广场城市书房电子设备购置款200000元;永宁湖城市书房家具款29845元;滨河公园和永宁湖城市书屋书桌书柜45180元;洛书城市书屋家具45880元。合计涉及339595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2)2019年6月列支照相摄影设备一批3119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3)2021年4月列支电脑打印机545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4)2020年8月列支农村文化设置购置智能音响26套合计689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5)2020年9月列支旅游服务中心办公配置文件柜、复印打印一体机及电脑一批合计1951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6)2020年11月列支电脑3台合计105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已将《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张正学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本人和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