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统计局局长武应东同志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2021年第24号
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0月15日,对洛宁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应东同志2013年9月至今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武应东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1月生,偃师市府店镇府南村人,本科学历。武应东同志自2017年5月至今担任洛宁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统计局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武应东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加快“实力洛宁”建设,紧盯“两高两先”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较好的完成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任务。
本次审计也发现,武应东同志任职期间,还存在有支出证据不足、大额使用现金支付、差旅费报销和审批不规范、漏记固定资产等问题,涉及资金96.9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统计局财政资金管理、财务收支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统计局存在支出证据不足、大额现金支付、差旅费审批和报销不规范、公务接待费列支不合规、漏记固定资产等问题。具体如下:
1.支出证据不足49.16万元
(1)2019年至2020年在账面列支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补贴、农村贫困户监测补贴、后附原始清单无银行转账回单;印刷费、版面制作费、下乡扶贫购食品等支出后附清单明细不详,2019年9.41万元,2020年17.57万元,两年合计金额26.98万元。
(2)2019年至2020年在账面列支印刷费、版面制作费、办公用品采购、购买日用品等支出,后只有发票无明细,2019年0.14万元,2020年7.50万元,两年合计金额7.64万元。
(3)2019年至2020年在账面列支本单位农村住户调查补贴、办公用品采购、无领导签字审批,2019年1.06万元,2020年1.62万元,两年合计金额2.68万元。
(4)2019年至2020年统计局在账面列支下乡专项补助等合计11.86万元,后附表册无下乡天数明细,无下乡审批单、无实际下乡时间,以汇总表形式每天30元发放补贴。
2.违规大额使用现金支付3.22万元
2019年至2020年,统计局通过本单位职工超现金支付限额列支批零住餐记账员及辅导员补助、粮食产量抽样点调查员补助、畜禽监测补助、城镇居民调查补贴等费用合计涉及资金3.22万元。
3.差旅费报销和审批不规范4.48万元
2019年至2020年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0.15万元(报销过路费0.15万元);差旅费审批不规范4.33万元(其中:差旅费列支出差审批单无领导签字0.26万元,多次出差共用一张审批单0.47万元,出差培训无培训文件通知1.21万元,出差人员不详1.99万元,出差事由不详0.37万元,先出差后审批0.03万元);报销及审批不规范涉及资金共计4.48万元。
4.漏记固定资产40.05万元
2020年购买荣耀平板60台及华为平板103台,计39.49万元;普查办买空调0.25万元;购买桌子、椅子共0.31万元,总漏记40.0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二)其他方面
未建立内审机构
洛宁县统计局没有单独设立内审机构,内审工作未开展,内控机制不健全。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已将《洛宁县统计局局长武应东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本人和统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