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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占超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时间:2021-12-23 23:33 来源:洛宁县政府

  2021年第29号

  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1年9月30日至12月13日,对洛宁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商科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占超同志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王占超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12月29日出生,洛宁县小界乡人,本科学历,四级调研员。王占超同志于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任洛宁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9年2月洛宁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洛宁县科学技术局和洛宁县金融局、洛宁县投资促进中心合并为洛宁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王占超同志任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洛宁县投资促进中心于2021年9月26日分离为独立机构。

  从审计情况看,王占超同志履职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准发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创新举措,强化服务。在工业经济运行方面,全县规上工业营业收入累计增速完成3.9%(高于全市0.4个百分点),工业累计增加值增速4.1%。在项目建设方面,2020年,全县共实施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43个,总投资193.7亿元,年内累计完成投资34.6亿元。在“三大改造”方面,2020年全县实施“三大改造”项目16个,项目总投资36.2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9.46亿元,年内累计完成投资10.54亿元,推动了我县商务、科技、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审计也发现,王占超同志履职期内,商科工局还存在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管理不合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商科工局履行本职目标和招商引资方面任务完成情况。审计发现,商科工局存在履行本职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具体如下:

  外贸进出口目标任务未完成。

  2020年履行本职目标任务中需完成外贸进出口44196万元,实际完成外贸进出口41507.6万元,离目标数相差2688.4万元。

  (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

  王占超同志任职期间,商科工局共作出重大经济决策8项,涉及金额1914万元,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其中5项,涉及金额1087万元。审计发现,3项存在问题,涉及金额794.80万元。具体如下:

  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1.2019年12月41号凭证,支付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税收奖励资金3108233.8元,未经集体研究支付。

  2.2019年7月14号凭证,支付肉联厂安置资金4639800元,未经集体研究支付。

  3.2019年5月14号凭证,支付肉联厂改制经费200000元,未经集体研究支付。

  (三)财政财务管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商科工局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电子商务进农村、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等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对所属单位的管理情况。审计发现,商科工局存在财务收支管理方面、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等两方面问题。涉及金额114.12万元。具体如下:

  1.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无预算拨付资金836528元。2019年至2020年洛宁县财政局对商科工局批复的部门收支预算通知上对洛宁县商业总公司无预算,但在2019年至2020年商科工局往商业总公司拨付资金836528元。

  (2)支出证据不足232216元。2019年至2020年在政府经费支出列支洛阳购置复印纸、办公耗材、打印宣传手册、印刷费等225838元,存在无明细清单、明细清单为自制、审批单无领导签字、无分配使用明细等现象,无法证明其支出的真实性。

  (3)违规大额使用现金支付28327.7元。2019年至2020年,超现金支付限额列支购买办公用品、招待用餐费用28327.7元。

  (4)公务接待费列支不合规19988元。2019年至2020年在经费支出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9988元,凭证后无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中无主管领导签字,“五单”不全。

  (5)乱发补贴1500元。2019年商科工局账面列支义务献血营养费补贴资金5人1500元。无发放依据。

  2.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配套设施未发挥作用。

  ①河底镇范店村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2017年项目)设置在海涛生活超市,电商扶贫配套设施(电视)未在服务点放置,审计调查日站点管理员未在服务点。

  ②底张乡西磨头村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2019年项目)电商扶贫配套设施(电脑)积灰较厚,且电视电脑配套设施未使用,审计调查日站点管理员未在服务点。

  (2)施工合同与财政评审时间不一致涉及资金595000元。

  2020年9月33号凭证、2020年9月34号凭证和2020年12月16号凭证列支河底农贸市场建设资金595000元,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8月10日,财政评审时间2020年8月28日。

  (3)未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

  商科工局委托河底镇人民政府(甲方)与河南普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河底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595000元,合同中约定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履约保证金5000元。但乙方未缴纳此笔款项。

  (4)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

  ①2020年河底镇杨坡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和洛宁县小界乡田洼村农贸市场建 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表上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编制人、复核人、编制时间、复核时间均未填写。

  ②2020年河底镇杨坡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合同中建设单位河底镇人民政府代表人签字李涛涛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河底镇人民政府签字李涛涛为同一人笔体不一致。

  (四)其他关注事项。

  内审工作落实不到位。商科工局成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1名内审人员,但未按要求制定相关内审制度,未开展内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未得到落实。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已将《洛宁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占超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本人和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