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9三邓线马沟至南环路口改建工程S249MN-2 合同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洛宁县审计局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8月13日,对洛宁县公路局组织实施并报审的S249三邓线马沟至南环路口改建工程S249MN-2合同段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S249三邓线马沟至南环路口改建工程S249MN-2合同段项目位于洛宁县境S249三邓线上。
项目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3年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预安排计划的通知》(豫交文〔2013〕63号)批复,项目总投资1,218,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县财政投资,该项目为其中一个合同标段。项目由洛阳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0,632,130.00元。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S249MN-2合同段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及附属工程,设计时速40、6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
该工程项目由洛宁县公路局(以下简称甲方)负责组织施工,甲方委托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负责施工图设计,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事宜,工程由河南省森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承建,中标价为39,401,370.39元。甲、乙双方于2013年9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39,401,370.39元,工程于2013年11月开工,2014年12月竣工;2014年12月末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现已交付使用。
该工程项目报审结算金额27,808,665.55元,其中:合同价内报审结算金额36,474,585.06元,签证变更报审结算金额-8,665,919.51元。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情况的审计是依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省、市有关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定额等文件规定,结合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洛宁县审计局委托洛阳市申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S249三邓线马沟至南环路口改建工程S249MN-2 合同段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申发〔2021〕0825号)。审计期间,审计组协同该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察看和工程量的核查,并对其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进行了书面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审计结果
S249三邓线马沟至南环路口改建工程S249MN-2合同段项目报审工程结算金额27,808,665.55元,审定工程结算金额27,306,030.18元,审减工程结算金额502,635.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