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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19安虎线洛宁刘营至崇阳段改建工程 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1-12-23 23:33 来源:洛宁县政府

  2021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洛宁县审计局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7月30日,对省道319安虎线洛宁刘营至崇阳段改建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道319安虎线洛宁刘营至崇阳段改建工程,位于洛宁县底张乡和下峪镇境内。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9安虎线洛宁刘营至崇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13〕1608号文)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5,96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省适当补助,其余由洛阳市筹措解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沿线设施及其附属工程等施工。洛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9,917,123.00元。

  该工程由洛宁县公路局(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实施,甲方委托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设计、河南天一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河南力大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承建。2015年5月13日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同中标价119,317,218.00元,合同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2015年5月27日开工建设,2016年5月28日竣工。甲方组织有关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该工程报审结算金额103,262,591元。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依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省、市有关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定额等文件规定,结合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洛宁县审计局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省道319安虎线洛宁刘营至崇阳段改建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鑫诚审字〔2021〕第600号)。审计期间,审计组协同该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察看和工程量的核查,并对其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进行了书面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审计结果

  省道319安虎线洛宁刘营至崇阳段改建工程报审结算金额103,262,591.00元,审定工程结算101,195,550.00元,审减工程结算金额2,067,04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