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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范庄银矿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1-10-15 00:13 来源:洛宁县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范庄银矿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范庄银矿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

  生产规模:30万t/a

  总 投 资:11000 万元

  项目概况: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范庄银矿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行政区隶属于洛宁县兴华镇管辖,项目主要由1000t/d选矿工程及配套尾矿库、公辅设施、生活设施等组成。选厂位于洛宁县兴华镇程家岭村,尾矿库址位于距选厂东北方向0.15km的沟谷内,标高在634~704m之间。选矿工业区主要由原矿仓、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皮带廊、转运站、粉矿仓、主厂房、精矿脱水车间及配套附属设施组成,破碎、筛分及粉矿仓之间通过皮带通廊联系。办公区位于选厂北侧约200米处,该场地布置综合楼一座,主要兼顾办公、食堂等功能。场内主要运输道路路面宽为6m,从厂区外连接至选厂精矿库及受矿平台。

  设计选矿规模为30万t/a;尾矿库初期坝高26m,堆积坝坝高44m,尾矿坝总高度70m,尾矿库总库容350.03万m3,有效库容297.53 万m3,尾矿库服务年限为16.7年;总投资约11000万元。

  项目在施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物;营运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也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彦军

  联系电话:136 8386 6896

  联系地址:洛宁县下峪镇麻院村

  邮 箱:lnjl009@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9-699396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dzyhjjc.com/productshow.php?cid=7&id=47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下载见网址),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