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召开“三清两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会
10月8日,洛宁县召开“三清两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推动全县上下以此为抓手,持续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前,县委书记王淑霞带队到赵村镇东上村、涧口乡草庄村、城郊乡温庄村3个试点村现场观摩了治理成效。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占科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杜耀辉通报了洛宁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调研情况。河底镇、小界乡、兴华镇党委书记分别作了经验介绍发言。会议下发了《洛宁县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暨村民自治组织指导意见》。
就抓好专项行动,王淑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站位要再提升,以强烈的担当推动专项行动。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市委做出“151”工作部署,突出“五个抓手”,可以为乡村振兴培养积极的参与主体,可以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可以为乡村振兴营造优越的发展环境。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江凌书记到洛宁调研时的具体要求,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要进一步严格标准、严格质量,继续发扬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不断扩大专项行动成果。二是目标要再明确,以务实的举措确保工作实效,要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做到“应收尽收、分类管理、依法处置”,实现村集体资产“不流失、能增值”的目标,推动村集体经济进入良性发展轨道;要扎实开展“清霸灭痞”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彻底扫清, 促进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消除社会风险隐患;要注重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更加突出“富民”导向,研究建立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生产组织方式,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要注重建强村民自治组织,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切实把“三清两建”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三是责任要再强化,以精心的组织凝聚工作合力,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大员上阵,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强化督导指导,逐步全面推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好群众代表大会,逐户走访群众,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农村自治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严格督导问效,将乡村治理专项行动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工作不力、推诿敷衍的批评约谈,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就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王淑霞强调要正视问题,切实增强紧迫感,紧盯短板弱项,全面抓好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县领导张根苗、边晓铅、祖良军、田卫杰、吴法伟,县法院院长李海雅、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陈乐以及各乡镇、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推进会。各乡镇、村设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