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28日,洛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乡原党委书记杜朝辉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逐项梳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1、针对“高速连接线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采购招标法》和宁脱贫办〔2020〕7号《关于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项目实施各个环节,已按相关规定落实整改。
2、针对“差旅费列支和审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反馈问题责令相关人员限期退还违法所得,现已责令原乡政府司机孙XX退回超标准列支差旅费2425元。二是修订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3、针对“公务接待费列支不合规”的问题:一是针对“公务接待费列支五单不全”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按规定补充了原始单据;二是修订《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三是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务接待严格实行“五单合一”,即发票、菜单、审批单、派餐单、接待清单。
4、针对“支出原始凭据不充分”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针对“2017年至2019年8月,列支各项工程款多笔共计38.4万元,所附原始凭证中或没有合同、或没有工程验收清单或结算金额”的问题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组织财会人员学习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三是修订《财务管理及会计审核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保证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针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的问题:一是针对2017年至2018年,乡政府购入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责令相关人员补记了固定资产台账;二是修订完善乡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6、针对“(村级经费)应计收入未计”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对“2018年元月村级经费户-坞西村账面反映2018年1月26日村会计梁松民收乡政府拨来金鸡扶贫资金2万元”补计了收入账项并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对“村财乡管”制度的认识,不断规范乡级农村财务的管理。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流程。
7、针对“(村级经费)支出原始凭据不充分”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针对“城郊乡坞西村、余庄村村级经费账面反映2018年列支土地流转经费、房屋加固维修、村庄环境整治等费用”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根据宁财(2019)9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财乡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修订完善《城郊乡“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制度》。
8、针对“(村级经费)未列固定资产”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针对“城郊乡坞西村、余庄村村级经费账面反映2018年9月2号凭证,付洛宁长远商贸有限公司扶贫车间空调款9.72万元,其中5匹空调10个,3匹空调4个”补记了固定资产台账;二是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通过对相关人员培训,加强和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
9、针对“(村级经费)会计记帐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针对“坞西村2018年村级经费账反映: 2018年4月2号凭证,付光伏带贫资金2.5万元;2018年6月2号凭证,付村干部离退人员补助0.7万元; 2018年9月1号凭证,付村干部离退人员补助0.7万元,没有银行进账单”等问题,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根据宁财(2019)9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财乡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修订完善了《城郊乡“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