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洛宁 > 公示公告

洛宁县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公告

时间:2021-06-28 17:5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8号)文件精神,洛宁县被确定为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照自愿申报、审核立项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围绕水果、蔬菜、红薯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申报时间:2021年6月28日—7月8日

  三、建设内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藏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进行设施建设。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项目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并对建设主体进行公示。

  五、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实施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建设投资的4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按照《2021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

  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0379-66221575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