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洛宁 > 部门动态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时间:2021-06-16 23:13 来源:洛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是全国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

  根据洛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委办[2021]13号)文件和县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自进入6月份以来,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一系列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传达学习了洛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委办[2021]13号)文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任务。

  二是抓好安排部署。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对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把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从而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形式多样,强化宣传。组织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铭记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6月16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洛书文化广场,开展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宣传,摆放宣传展板5块,悬挂宣传横幅2条,共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知识读本》100本、防汛安全宣传单1000份,受教育人数达800多人,营造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监管力度。继续以安全生产月“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着重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不按批准的开发方案、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和取缔工作,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自然资源安全环境。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 金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