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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齐出力,社区矫正“不缺席”

时间:2021-06-03 02:31 来源:县司法局

  5月13日-15日,洛宁县司法局将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服务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投身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在县司法局带领下,来自城关镇、城郊乡和回族镇的33名社区矫正对象对福邸嘉园小区路面进行了清扫对绿化池里的垃圾进行了清运,对墙体广告进行了清理,对乱堆乱放物品、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了整理。经过大家的辛勤劳动,小区道路和花池更加整洁,楼道墙体更加干净,车辆停放更有秩序,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点赞。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感慨到:通过劳动,消除了心理隔阂,真正感受到融入社会的喜悦,对接受矫正教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后一定会更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真心回报社会,不断改造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争做对社会有益的新人。

  副局长山明超同志说,要多组织这样的公益性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适应社会、回归社会,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同志要求,在今后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五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社区矫正股股长、基层司法所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具体到人、到岗,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甚至重新犯罪等情形,实行责任倒查。同时,创造性开展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化水平,打造社区矫正洛宁特色亮点。

  通过此次活动,洛宁县司法局把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劳动改造转化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助力作用,不仅彰显文明城市创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精神,更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

  下一步,将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各项社会公益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两促进,同时积极号召大家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为洛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