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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时间:2021-03-15 17:06 来源:洛宁县政府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荣誉称号,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重要载体,对于增强洛宁发展实力,改善洛宁城市环境,提高洛宁文明程度,打造洛宁城市品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洛宁是我们的家园,我们是洛宁的主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县人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市民。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严格遵守《新时代洛宁县市民文明公约》,从一言一行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努力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谈吐文明;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不乱停乱靠,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革除陋习,倡导文明,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文明礼貌洛宁人的新形象。

  全民参与,凝聚创建合力。洛宁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领导要率先垂范;“道德模范”“洛宁榜样”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践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中小学生要积极参与“大手拉小手、文明齐步走”活动,培养文明意识;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去。

  热心公益,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推进城市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参与文明实践,积极参与开展文明宣传、文明引导、文明交通、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勠力同心,合力攻坚,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向着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不断前进!

  

洛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