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非煤矿山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3月11日,县应急局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县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冯有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县非煤矿山企业总经理,各企业施工单位法人和项目部经理在应急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会上,冯书记带领大家集中学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矿安〔2021〕10号)文件精神和2021年洛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点。
冯书记指出:一是形势严峻。2020年12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正式揭牌成立,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专业化、常态化;山东两起矿难均为非煤矿山企业,充分暴露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新《刑法》修正案对生产安全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二是企业安全管理缺位。非煤矿山一些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人员配置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思想落后。工作依靠老经验、老办法,不能适应新发展、新要求。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深入、不落地等问题。
冯书记要求:一是汲取事故教训。参会企业及个人要深刻汲取山东2起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规范操作、增强安全意识。二是严格要求、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矿安〔2021〕10号)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及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包括基建施工队伍和采掘施工队伍)的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按照项目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高标准严要求配齐配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涉及尾矿库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应检尽检、能检尽检”的原则,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排洪系统质量经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尾矿库,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委托设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尽快组织实施整改,3月底前完成资料整理。单班入井超过30人或者井深超过800米的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要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会诊,并逐矿逐库形成会诊报告。四是扎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和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各企业、施工队要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和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今年重点工作是巩固企业成果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由企业逐步向施工单位推进,已开展企业要对照细则、导则再完善,4月底前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覆盖。
冯书记强调:要提高安全意识、夯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基础、守好安全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要以新思路、新方法、新要求抓安全;今年是全市执法年、我县同步开展大检查、大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依照精准化执法手册,对照地下矿山管理九条规定,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建矿山建设要与六大系统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同步进行;各单位要以《刑法》修订案正式颁布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将精神贯彻落实到班组、生产工作一线,打通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