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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

时间:2021-01-04 23:18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5G发展的意见

  洛政办〔2020〕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抢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组网建设和行业应用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5G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中西部地区5G+融合创新示范城市,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抢抓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和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发展机遇,秉承“建为基础、用为引领、建用并举、以建促用、以用逼建”理念,以关键技术突破为重点、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创新融合应用为关键,立足于干、立足于做、立足于效,统筹规划、分批实施,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布局及应用引领,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打造中西部地区5G+融合创新示范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基站规划编制。尽快将《洛阳市5G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5年)》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并发布,将5G基站建设纳入洛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通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铁塔

  (二)建设优质5G精品网络。围绕“打造全省5G网络建设先行区”目标,坚持提品质、保畅通、扩容量,全面加快5G规模组网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5G基站总量突破4500个,实现县城及以上地区和53家3A级以上景区5G网络全覆盖,垂直行业应用场景按需覆盖。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移动、洛阳联通、洛阳电信、洛阳铁塔

  (三)推动公共资源免费开放。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加快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设施以及公路、绿地、机场、地铁、大型场馆、景区等公共场所免费向5G基站开放,各相关单位不得随意收取场地租赁费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收取基站场地费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体育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供电公司、洛阳轨道公司

  (四)协调推进疑难站址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5G基站建设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动疑难站址建设。由洛阳铁塔负责,对我市目前在建和未来规划建设的5G基站疑难站址进行梳理分类。其中,站址位于公用事业单位(包括高校、公立教育机构、行政事业单位、驻洛部队等)场地内的,由该公用事业单位负责协调解决;位于国有企业厂区内的,由该国有企业负责协调解决;除上述情况外,属各县(市、区)管辖范畴的,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对协调后仍推进缓慢的,由洛阳铁塔提交市政府专题协调、限期办理,确保逐项解决到位。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移动、洛阳联通、洛阳电信、洛阳铁塔

  (五)全面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加快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造工作,确保所有新建基站和具备直供电改造条件的5G基站均实现电力直接供应。对不具备直供电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要立即组织开展摸排清理,将上述基站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坚决杜绝并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乱加价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通管办,洛阳供电公司、洛阳移动、洛阳联通、洛阳电信、洛阳铁塔

  (六)深化拓展5G融合应用。围绕打造中西部地区5G+融合创新示范城市目标,聚焦智能制造、智慧文旅、数字博物馆、智慧医疗养老、新型智慧城市等领域,加快推进5G示范应用。市工信局、卫健委、文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行业企业及单位与电信运营企业开展一次精准对接活动,每个领域至少打造2个以上5G典型应用场景标杆项目,不断拓展5G融合应用领域,持续营造深化5G场景应用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推进5G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应用场景建设,全面加快5G及关联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构建支撑5G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格局。重点抓好中部云基地二期、元一科技互联网数据中心等32个纳入省5G项目库的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市工信局负责指导相关县(市、区)、项目单位梳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关键堵点,督促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如期竣工。市通管办、财政局要做好向上沟通对接工作,在5G项目建设、发展成效考核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责任单位:市推进5G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管办、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移动、洛阳联通、洛阳电信、洛阳铁塔

  三、工作机制

  (一)专项督查制度。建立5G发展专项督查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推进5G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管办成立督查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重点围绕基站建设、行业应用等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和日常收集问题,建立督办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定期通报。将5G发展情况纳入市政府综合督查范围,每年年底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由市政府办公室形成专题工作报告。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洛阳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紧盯任务目标,抓紧推进落实,每月月底前向市推进5G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推进5G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形成报告报市政府。

  (二)联审联批制度。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无线电管理局、通管办、洛阳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参与的5G基站选址建设联审联批制度,切实简化5G网络建设审批和用电报装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事项,下级单位要严格执行审批意见,不得另行设置其他审批环节。

  (三)费用规范管理制度。对现有5G基站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主体进行全面梳理、摸排,确保加价成本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建立转供电环节乱加价行为公开举报制度,持续加大对乱加价等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提高租金、佣金等环节的监管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加价牟利、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

  (四)联动推进机制。建立5G建设发展联络员制度,完善市、县(市、区)、项目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实现各环节分工明确、各部门协同推进,确保迅速对接、高效协调、有序解决5G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项目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重点解决5G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将5G发展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各部门文明单位创建评价体系,对工作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推进不力、阻碍建设等现象的,一经发现,视情况在文明单位认定等环节予以扣分、降级、取消评先资格和称号等处理。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