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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09-17 01:01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大已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是关键领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林业是核心元素。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捍卫林业建设成果,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根据2009年1月1日施行《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洛宁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制定《预案》的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国家处置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洛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洛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三、《预案》重点内容

  《预案》共包括7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4部分内容。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不)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明确了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明确了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响应措施和应对工作。

  (四)监测和预警明确加强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制作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将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个级别,明确了各个级别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

  (五)应急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分级响应。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应急反应、现场指挥、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现场处置、火案查处等具体措施。

  (六)后期处置。明确了森林火灾发生后进行火场看守、火灾评估、灾民安置、工作总结、等后期工作。

  )附则。包括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


原文链接: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