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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面实现全市通办

时间:2020-11-05 00:17 来源:洛宁公积金管理部

  根据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11月3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跨区域通办,凡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洛阳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提取申请人可就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局限由某一服务窗口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通办业务范围: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2.购买再交易(二手房、拍卖住房)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买公有住房、房改补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7.租赁自住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8.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2.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为积极响应该政策,洛宁公积金管理部通过服务窗口、窗口服务热线电话(0379-66297999)及时提供大家业务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