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洛宁县兴华镇兴华社区室外排污工程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洛宁县兴华镇兴华社区室外排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华镇兴华社区室外排污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211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20年7月17日,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河南中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美景城2幢1单元1-2701
成交金额:2212000.00元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孙丽亚、豫241151686602
工期:45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张明磊、白绍郁、高向阳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兴华镇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525409998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0152258
邮箱:luoyangmh@126.com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3796623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