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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环保局积极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时间:2020-07-13 16:43 来源:县环保局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为扩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知晓度,洛宁县环境保护局多措并举、积极行动,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条例宣传中来,迅速掀起条例宣传热潮,当好宣传员、做好践行者。一是精心编印以“为诚信立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来了!”为主题的宣传单,提高对宣传贯彻《条例》的理解度、参与度;二是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群、微信生活群等方式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及该《条例》解读向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宣传;三是召开宣传条例贯彻专题会,积极号召并倡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家属亲友群、朋友圈、同学群、战友群等途径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及该《条例》解读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四是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广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并通过他们的声音行动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全社会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为条例实施加油助威。

  下一步,洛宁县环保局将紧扣条例宣传贯彻,并结合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对条例的认知率,同时,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学习力度,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在全县环保系统的落地生根,进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工作实现更大的提升。(洛宁县环保局鲍英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