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2020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水利局委托,就洛宁县2020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2020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洛宁政采磋商(2020)014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0-05-44 号
三、成交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宁县2020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坝体补强灌浆、浆砌石护砌、排水沟清淤、溢洪道清障、管理房维护等,共分为1个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工期:60日历天。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9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20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风敏(组长),于峙帅,金云霄。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河南新黄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长垣县蒲西区长垣大道北侧鸿玺台10幢146号商铺。
成交金额:607000元(陆拾万零柒仟元整)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九、公告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同心路王协桥北头向东300米
联系人和电话:杨先生 0379-6622136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河南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2幢1-1401
联系人和电话:田先生 0379-61111687
十五、附:洛宁县2020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磋商文件
河南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