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洛宁县故县镇滨河公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故县镇滨河公园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故县镇滨河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205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0-06-45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宁县故县镇滨河公园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546979.36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该工程位于洛宁县,洛宁县故县镇滨河公园建设项目施工内容包含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工期:2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所报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同为一人)。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2019年06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扫描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07月01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07月01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7月06日 15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故县镇寻峪村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先生 0379-6603366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区6号楼2618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梁女士 15515343447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