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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水利局洛宁县20条河流划界勘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19 16:44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水利局委托,就洛宁县20条河流划界勘测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20条河流划界勘测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招标(2020)0192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宁县20条河流划界勘测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招标范围:主要为洛宁县20条河流划界勘测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职称或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

4.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2019年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证明资料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计取。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8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8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7月10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水利局

地址:洛宁县同心路王协大桥东300米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段先生? 0379-6622162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洛阳北航科技园2号楼1201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女士? 0379-69916877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