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隍城庙修缮工程二期磋商公告
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委托,就洛宁隍城庙修缮工程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宁隍城庙修缮工程二期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153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宁隍城庙修缮工程二期,预算金额:935976.3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工程概况:主要内容为原九鼓楼、室外围墙修复、保护;
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包。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含古建筑维修项目)。
2、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培训结业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9年09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指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两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5、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需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10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10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贺先生? 0379-6623191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瑞江瀛洲花园13-0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女士? 0379-60169888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组织机构代码证:11410328005432654F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