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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2020年洛宁县河底镇城村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0-05-20 23:20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2020年洛宁县河底镇城村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20年洛宁县河底镇城村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洛宁县河底镇城村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126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0-05-2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2020年洛宁县河底镇城村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046677.16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2019年6月(含)以来在本单位至少缴纳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下同)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须提供2019年6月(含)以来在本单位至少缴纳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

4、须提供2019年6月(含)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半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供应商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注:现根据新型肺炎防疫要求,到洛宁县交易中心办理业务请按照通知办理有关证明、携带有关证件事宜进行开标,具体如下:

1、为方便群众工作、生活,洛阳市推广使用了“洛康码”。来我单位办理业务人员,经查验身份证和“洛康码”,符合要求的可进入;

2、各供应商代表进入洛宁县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仅限一人;

3、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如有供应商代表未能通过查验或因其他相关原因无法进入交易中心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CA锁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带入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予接收,开标结束后退还CA锁。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1日至2020年05月27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5月21日至2020年05月27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河底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雷女士? 6609188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号楼2305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女士? 0379-60226680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