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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交通运输局洛宁县新宁大道道路照明工程被盗电缆恢复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0-05-20 23:12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洛宁县交通运输局洛宁县新宁大道道路照明工程被盗电缆恢复项目采购公告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洛宁县新宁大道道路照明工程被盗电缆恢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新宁大道道路照明工程被盗电缆恢复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130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宁县新宁大道道路照明工程被盗电缆恢复项目,预算金额:749239.67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新宁大道道路路灯穿线;(2)接线井端接头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考B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从2019年3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连续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社保证明网站下载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度(2018年)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以开标日期为准)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或税局官网下载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或税局官网下载的完税证明或专用收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信用查询: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无效。(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为无效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 页查询截图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 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2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2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5月28日 15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87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先生? 13903885821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庞皓? 18567469997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新峰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