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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3-20 18:29 来源:洛宁县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洛宁县政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围绕分解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部署安排,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建中共洛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及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安排部署了下步重点工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明确抓好九大任务和56项具体措施,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工作方式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强化组织推动和责任落实。切实履行政府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新明确领导小组职责。根据省、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年度工作部署。印发了《洛宁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文件,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十个方面,安排我县2019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督查考核,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初确定的任务分工,采取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

  (三)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2019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分别传达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在党校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开设宪法法律课程,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进行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授。开展了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班1期,由市司法局业务部门负责人到我县讲授行政执法综合法律法规知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县级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在已编制的全县权责清单基础上,根据机构合并和组建情况, 对27个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调整规范和系统录入。依法开展向乡镇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制定《洛宁县赋予各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共下放63项行政职权,进一步提高乡镇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紧盯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难点堵点,出台《洛宁县投资项目并联(容缺)审批相关实施细则》,提速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对接工作,组织全县33个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梳理、确认与录入,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抓好“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措施的落实工作,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确保实际操作步骤与公布的流程一致。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从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压缩流程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初步建立了“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

  三、落实依法决策制度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于重大事项,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决策。严格执行《洛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县政府决策行为,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2019年以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15次,会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9项,均按决策程序制度进行了讨论决定。

  (二)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认真执行《洛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合同签订程序,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提高政府签约质量。高度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县政府法律顾问、司法局逐次审核把关后,经主管县长同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2019年以来,签订政府合同12件。通过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保证了政府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严谨性。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县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和工作机制,扩大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目前,已有19个县直部门和11个乡镇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建立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改革和重大决策,由县政府法律顾问团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后,呈报政府领导决策。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涉法事项讨论会8次,提出法律意见8份,审查合同稿12件。在防控政府法律事务风险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管理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由县司法局牵头负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证件管理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实行日常化和动态化管理,更新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录入的内容,及时将不称职、不适应、作风不良、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将已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注销其执法资格。2019年以来,注销执法证件人员46名,部门变更换发证件人员81名,新申领证件人员10名。各执法部门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能够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要求,建立并完善本部门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纪律约束制度,注重在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上下功夫。

  (二)积极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下发《关于做好全县2019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要求各执法部门深化学习、强化理念,继续开展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洛宁县应急管理局,作为洛宁县参加全市第五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单位。开展了2019年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执法能力。积极参与洛阳市创建全国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市活动,完成了在本县内的宣传发动和相关任务的落实工作。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部署重点工作任务。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梳理权责清单、加强执法培训、持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作为年度内推进工作重点。二是积极培育示范单位。做好省级和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培育、推选工作,推荐了洛宁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洛宁县税务局参与省级和市级示范点评选。三是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印发《洛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出详细的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实施步骤,并成立全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工作开展。县政府公布了全县行政执法主体清单,22个执法单位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权责清单、执法流程等信息的公开,并落实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

  五、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

  贯彻落实《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针对做好控制文件制定数量、严格遵守制定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向各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使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19年,县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分别开展了涉及中介服务垄断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对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严格审查,确定属清理范围内的86件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40件,废止、失效40件,拟修订6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约束管理,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资金使用的审批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扎实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了洛宁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审计、减税降费情况审计等,保障了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使县政府能够更好地统筹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县政府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县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2019年,县政府共承办人大建议63件,政协提案65件,所有建议提案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办结率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对县政府网站和政务APP“政务服务大厅”板块进行了优化升级,完善了各部门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丰富网上咨询内容,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完成了网站“便民服务大厅”栏目和河南政务服务网的在线对接,群众可以直接通过政府网站链接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在线办事。2019年,县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APP发布各类公开信息3110条,其中政务类信息1960条,公示类信息775条,重点领域信息89条,政府公文13个,政策解读类信息24条,扶贫政策宣传、项目公示信息75条。受理群众来信74件,满意度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县政府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构建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体系。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利用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着力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有章可循。2019年,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办结6件,维持4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提高政府公信力。今年以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结4件,均无败诉。部门和乡镇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9件,审结26件,一审维持21件。

  (二)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学习和宣传“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预防作用,始终坚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2019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03起,调解成功3576起,调解成功率99%。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阵地发表法治宣传信息,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关注青少年成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为载体,为各行政村培养“法律明白人”,共举行“两委”干部学法用法法治教育培训18 次,送法下乡25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4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广场法律宣传、现场法律咨询、宪法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洛宁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机构改革后,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验收之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等各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质量,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实力洛宁”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