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

时间:2023-01-05 19:03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一、领导班子

  李 林: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杨伟民: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征收管理股、组织人事股、信息中心、票证服务中心,联系第二税务分局、陈吴税务分局、马店税务分局。

  田群亮: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财务管理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税源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含工青妇),联系第一税务分局、城关税务分局、故县税务分局。

  金 伟: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法制股、税政一股、收入核算股,联系城郊税务分局。

  齐国豪: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组,联系兴华税务分局。

  二、机关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洛宁县税务局正式成立于2018年7月20日,由原洛宁县国税局、原洛宁县地税局机构改革合并,现有干部职工189人,其中在职人员127人,退休人员60人,离岗2人。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党委纪检组;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信息中心、票证服务中心;派出机构8个,分别为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城关税务分局、城郊税务分局、马店税务分局、陈吴税务分局、兴华税务分局、故县税务分局。承担着全县范围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县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统筹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科研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承办党委办公室日常综合性事务。

  2.法制股。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4.税政二股。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承担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参与外事管理。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6.收入核算股。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7.征收管理股。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操作办法;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承担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8.税源管理股。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纳税(缴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风险应对和纳税评估工作。

  9.税收风险管理股。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承担相关纳税(缴费)人的风险应对工作。

  10.财务管理股。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11.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本单位基层建设工作;承担本单位老干部工作。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本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

  13.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所辖区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宣传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负责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负责县(市、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3.其他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承担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2.票证服务中心。承担票证管理相关业务工作,承担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139号

  五、联系方式

  对外公开电话:0379-60270010

  0379-60270015(工作时间)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