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3-29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 包。主要为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2、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6、服务期:60日历天。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四、评标日期:2020年4月21日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3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1 | 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 润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26号正弘中心2015号 | 1055050.00 |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王为民(组长)、李雪吟、白江红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上发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3日)
十一、其他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涧口乡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5936081081
招标代理: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号楼7-2305
联 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226680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