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业农村局洛宁县河底镇杨坟村联栋大棚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就洛宁县河底镇杨坟村联栋大棚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河底镇杨坟村联栋大棚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076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0-04-3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宁县河底镇杨坟村联栋大棚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项目,预算金额:1070309.27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包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9年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中标人)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4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4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4月28日 14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35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 1378376812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女士? 0379-69916877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