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供水管网(上亿广场—三水厂)给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洛宁县新宁大道供水管网(上亿广场—三水厂)给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新宁大道供水管网(上亿广场—三水厂)给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062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0-03-2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宁县新宁大道供水管网(上亿广场—三水厂)给水工程,预算金额:2807529.93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标包。主要包含拆除人行道、PVC塑料管道、PE塑料管道。磋商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以来在本公司缴纳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按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响应文件中须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8、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响应文件中须附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0日至2020年04月16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4月10日至2020年04月16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4月28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釆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洛浦西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1378311967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9号院奥体花城二期3幢06(二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女士? 13698850322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