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交通运输局洛宁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洛宁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022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宁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29808.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公路)、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 年1 月以来至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信息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网站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现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网上查询核对)
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15447.00元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于漪? 13592069467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号楼7-230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女士? 0379-60226680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新峰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61339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