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时间:2019-12-06 02:14
来源:县司法局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司法局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主场集中宣传活动,掀起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热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保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武成、县检察院检察长付武超、县公安局局长刘海波、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朱贺波到现场指导参与宣传活动。
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全县中小学与北京主会场联通,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让中少年感受到宪法的尊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宪法读本、法治宣传袋、围裙、日历等形式,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法治宣传围裙6000余个,法治宣传日历6000余份,法治宣传购物袋6000余个,解答群众咨询百余人次,宣传活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