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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马店镇2019年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12-02 19:55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马店镇2019年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马店镇2019年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11-30

2.3、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19)0224号

代理机构编号:NJYD19-LY-ZB-045号

2.4、建设地点:洛宁县马店镇境内

2.5、工程概况:截潜流工程、大口井工程,提灌站工程等综合配套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预算金额:4227165.64元;其中:1标段:2036048.61元;2标段:2191117.03元;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工期:90日历天

2.10、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1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标段包含:马店镇截潜流工程、大口井工程

2标段包含:马店镇提灌站工程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多个标段,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同时只能按标段序号中标一个标段(标段序号从小到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还应满足:

3.1、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段内容);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附在投标文件中。

3.6、企业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7、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8、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9、拟派项目部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

3.10、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五大员须为本单位员工,与本企业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0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4.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 月 6 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黄曦13584428715,QQ:1442914181;张广垒15753803441,QQ:72949931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2 月 2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62636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2#1201室

电话:0379-69916877

邮箱:hnct123@163.com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