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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7-12-25 18:44 来源:洛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意见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抓,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脱贫成效显著。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显,具体表现为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出现了明显的短板效应,非贫困群众满意度不断降低。为确保非贫困村和贫困村群众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善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扶贫专项资金可以支持贫困人口较多或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贫困发生率在7%以上的非贫困村可以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贫困户脱贫需要,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善。对于贫困发生率低于7%以下但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比较薄弱的,可以统筹其他资金予以解决,实现全县行政村均衡发展,提高非贫困村群众满意度。

  二、做好非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工作

  把发展产业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扶贫产业体系,统筹规划、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非贫困村产业扶持项目,实现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支持非贫困村发展带贫型集体经济,覆盖带动非贫困贫困户发展产业。乡镇在谋划产业项目时要统筹考虑非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需要,贫困人口分散的乡镇要打捆申报产业项目,确保产业项目实现全覆盖。

  注:上文中贫困发生率数据采用2017年底动态调整后数据,贫困发生率7%以上行政村共98个行政村,具体名单

  如下:

  赵村镇3个:薛桥村、西南村、白阳村

  长水镇5个:岭西村、梭洼村、连山村、孟家峪村、

  长水村

  兴华镇10个:烟洞村、窑子头村、高洼坪村、瓦寨庙村、潘村、程窑村、夏前头村、袁洼村、北寨后村、麦张沟村

  小界乡11个:徐村村、王沟村、茶沟村、小界村

  瓦村、卫洼村、新兴村、上村、史村、王村

  田洼村

  下峪镇13个: 岔上村、麻院村、草沟村、北至村、

  龙门店村、庄头村、故东村、前上庄村

  沙沟村、对九峪村、崇阳村、桑峪村、崇东村

  景阳镇3个:亢洼村、前王阳村、张洼村

  上戈镇10个:东岭村、马蹄村、南丈村、里石头村、

  刘坟村、纸房村、上坡子村、里峪村、池洼村、

  庄子坪村

  马店镇9个:罗门村、窑湾村、杨村村、伙子村、

  刘沟村、坡根村、后乔村、吕村村、沙陀村

  罗岭乡9个:韩沟村、前河村、路沟村、沟沿村、贾村、沪池村、蛇沟村、园子村、罗岭村

  涧口乡6个:白草坡村、黄窑村、安坡村、上陶峪、

  砚凹村、塔沟村

  河底镇4个:上营村、下营村、河底村、地坪村

  故县镇3个:东庄村、竹园沟村、北窑村

  底张乡3个:侯峪村、盐池村、小店村

  城郊乡1个:崛西村

  陈吴乡8个:东原村、中益村、沙坡岭村、王阳村、

  庙上村、上沟村、禄北村、坡头村

  洛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