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制度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扶贫资金项目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规范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实施、检查、验收,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国开办司〔2019〕102号)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是指管理使用扶贫专项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的县财政局、县直行业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村通过政府网站、村级脱贫攻坚公示栏和公告牌等形式,公布扶贫资金和项目有关信息内容,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的工作管理措施。
第三条 扶贫资金是指《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等5个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8号)规定的经财政部门纳入整合范围使用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收益、融资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扶贫项目是指使用上述资金安排的项目。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均应按规定实行公示公告。
第四条 使用管理扶贫资金的各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便民、及时的原则组织开展公告公示工作。
第五条 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和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县直行业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本区域、本单位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的管理制度,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日常工作。
第六条 公示平台建设。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公示内容在县人民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扶贫开发板块进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村要在办公地点设立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专栏。
第七条 公告公示的内容及要求:
(一)政策文件
1.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2.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3.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二)扶贫对象
4.贫困人口识别: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5.贫困人口退出:退出计划、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三)扶贫资金
6.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资金名称、分配结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乡财政所具体负责);
7.年度计划: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8.精准扶贫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每年对上年10月至当年9月期间新增贷款户进行集中一次性公示。
(四)扶贫项目
9.项目库建设: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10.年度计划: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11.项目实施:扶贫项目实施前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扶贫项目实施后公告(包括资金使用、实施内容、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五)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乡(镇)级、县级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对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第八条 公示时限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应在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公开;精准扶贫贷款公示每年10月对上年10月至当年9月的贫困户贷款信息进行集中一次性公示;其他10项公示内容均为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县级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村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第九条 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告公示。
(一)县级公告公示工作,县级负责公示除扶贫对象以外10项目内容。具体公开内容如下:
1.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策文件、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等信息在政府网站扶贫开发专栏进行公开;
2.县财政局负责对扶贫资金中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计划等信息在政府网站扶贫开发板块进行公开,同时由乡(镇)财政所组织各行政村进行公开,资金安排一批公开一批;
3.县金融管理局负责将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在政府网站扶贫开发专栏进行公布,同时督促各乡镇做好公开工作;
4.县直各行业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项目安排、资金安排在政府网站扶贫开发专栏进行公开。
(二)乡(镇)的公告公示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调度各相关站所和辖区内各行政村对12乡内容进行全面公示。乡(镇)财政所负责组织监督本辖区内行政村对资金安排进行公示。
(三)村级公告公示工作。各行政村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对需公示信息在村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公示公告要留存影像资料并装入项目全流程材料。
(四)项目实施单位公告公示工作,应在扶贫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地点、实施期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受益贫困户、监督方式等。
第十条 项目申报、项目计划及实施公告公示,应于研究确定文件印发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公示内容提出质疑的,公告公示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或询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询问人可在答复期满后15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反映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询问人。
第十一条公告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对公告公示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的视情况扣分,性质严重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每年下半年开展一次公告公示专项督查检查,对执行不力的相关乡镇和部门进行全县通报。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洛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级公开模板: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公示:附件1**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网站公示)
(2)主管部门扶贫资金分配公示:附件1**乡镇/村级/主管部门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乡村在公示公告栏公示)
(3)县直部门项目安排公示:附件6**县(主管部门)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政府网站)
2.乡(镇)村公示公告模板:
(1)资金安排公示:附件2**乡镇/村级/主管部门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乡村在公示公告栏公示)
(2)资金年度计划:附件3**年度洛宁县整合资金计划公告
(3)村级项目申报公示:附件4***乡***村***拟申报项目公示
(4)项目库结果公开:附件5项目库申报结果公开
(5)乡级项目计划公开:附件7 **乡2018年第*批整合资金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村乡两级公示)
(6)村级项目计划公开:附件8 *乡*村产业发展肉牛养殖项目安排公示公告公示参考格式(村级公示)
(7)项目竣工公示:附件9 *年洛宁县*乡镇*村*项目竣工公示(村乡两级公示)
(8)计划完成情况公示:附件10 **县 (主管部门、乡镇或行政村)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参考格式(村乡两级公示)
(9)贫困村退出公示:附件11***乡(镇)***年度拟定退出贫困村名单公示(公示至村)
(10)拟贫困户退出公示:附件12***村***年度贫困户脱贫名单公示(村公示)
(11)贫困户退出公告:附件13 ***乡(镇)***年度贫困户脱贫审核确认情况公示(公示至村)
附件1
**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参考格式
2018年*月,上级下达**县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扶贫)*万元,按照《**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2.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万元
3.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万元
......
4.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
二是**,
三是**。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2018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扶贫)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主管部门监督电话:xxxxxxxx
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件2
**乡镇/村级/主管部门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2018年*月,县财政局宁财〔〕号下达我乡/我单位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扶贫)*万元,按照《**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2.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万元
3.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万元
4.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2018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扶贫)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主管部门监督电话:xxxxxxxx
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件3
**年度洛宁县整合资金计划公告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洛宁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已印发。2019年我乡(镇)计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万元,省级资金 万元,市级资金 万元,县级资金 万元。使用专项资金 万元,整合其他部门资金 万元。
详情见附表:(从全县整合资金方案中筛选本乡镇项目)。
附件4
***乡***村***拟申报项目公示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建设2019至2020年项目库指南的通知(宁脱贫〔2018〕),经村两委/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确定了2019至2020年申报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xxxx项目
1.项目名称:
2.投资规模及来源:
3.项目地点: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
6.项目预期目标: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8.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9.受益农户名单:(通组道路要填写受益户名单)
二、xxx项目
1.项目名称:
2.投资规模及来源:
3.项目地点: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
6.项目预期目标: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监督电话:12317 村委电话: 联系人:
年 月日
附件5
项目库申报结果公开
宁脱贫〔2019〕xx号批复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我乡(镇)共入库项目xxx个,资金规模xxx万元,其中,产业项目xx个xx万元;村基础设施项目xx个xx万元;村公共服务项目xx个xx万元;生活条件改善项目xx个xx万元;危房改造项目xx个xx万元。详情见附表:(项目库表筛选本乡镇项目)
XXXX乡镇/村民委员会
2019年xx月xx日
附件6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8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到县扶贫办资金规模*万元,涉及*个项目,分别是**项目*万元,**项目*万元,**项目*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
1.实施地点
2.建设内容
3.投资预算(其中:财政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资金*万元)
4.建设期限
5.预期目标
6.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于*年*月*日采取**方式,确定**单位为中标单位。
7.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二、**项目
监督电话:12317主管部门监督电话:xxxxxxxx
联系人:***
年 月日
附件7
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8年第*批统筹整合资金分配到**乡(镇)整合资金规模*万元,涉及*个,分别是*乡*村科技扶贫*种植项目*万元,*村*项目*万元,*村*项目*万元。现将项目具体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乡*村科技扶贫*种植项目
1.实施地点:*乡*村。
2.建设内容:引进花椒种苗*万棵,每亩种植*棵,共计*亩。开展技术培训*人次。带动模式为:合作社+基地+农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捐赠资金)
4.资金规模:
5.建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6.施工单位及责任人:xxx种植合作社 王某某
7.项目绩效:带动*户农户年增收1万元。
8.带贫减贫机制:
二、*村村内道路项目
1.实施地点:*乡*村xx组至xx组。
2.建设内容:新建水泥硬化道路长*公里,宽3.5米,厚0.18米。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捐赠资金)
4.建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5.施工单位及责任人:xxx种植合作社 王某某
6.项目绩效:带动*户农户年增收*万元
7. 带贫减贫机制:
全国举报电话: 12317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66231947
乡镇政府监督电话: xxxxxx
年 月日
附件8
*乡*村产业发展肉牛养殖项目安排公示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洛宁县*乡(镇)*村产业发展养牛项目是洛宁县2017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洛宁县*乡(镇)*村产业发展养牛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财政扶持*万元
3.项目地点:洛宁县*乡(镇)*村(乡镇组织实施要在所有实施项目村张贴公示)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筛选*户有肉牛养殖能力的贫困户实施这个项目,计划养殖肉牛*头。
5.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月*日
6.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完成可实现纯利润*万元,户均增收8000元,人均增收1429元,并可通过项目建设,增加农民收入,还可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养殖业,带动相关产业同步发展。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洛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白东超
8.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洛宁县*乡(镇)*村委会 xxx(村委主任或支部书记)
9.受益农户名单:史**、刘**、柴**、王**、柴**、李**、雷**、韦**、......(与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的人数相符)
10、带贫减贫机制(带贫方案):
附:绩效目标申报表: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66231947
乡镇政府监督电话: xxxxxx
年 月 日
附件9
竣工公示
《》文件批复***项目,已于xxx日竣工,于xxx验收完毕,现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概况:
投资情况:
资金来源:
中标金额:
施工单位:
开工和完工时间:
实际金额:
项目实施内容:
验收结果: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①建成总长5000米道路沿线安全生命防护栏;②改善56户215名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③贫困户满意度达95%;
管护单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月*日至5月27日(公示期十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乡扶贫办或乡政府项目负责人直接联系。
监督电话:12317 主管单位监督电话:
联系人:
*年*月*日
**村/**单位
附件10
**县 (主管部门、乡镇或行政村)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参考格式
2018年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中由我乡(镇)具体负责实施的项目共有XX个、XX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XX个、XX万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XX个、XX万元;产业扶贫项目XX个、XX万元;其他类项目XX个、XX万元。截至12月,所有项目均已验收完工,现将项目完成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础设施项目
(一)XX乡镇XX村XX道路项目:
1、建设地点:XX村至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修建X米宽XX(路面材质)路XX公里, 为XX村、XX村共XX户XX人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供基础条件。一是便于XX 村、XX村群众种植香菇、沙梨(养殖牛、羊、猪)运输销售;二是改善XX名贫困户子女上学条件;三是为长期慢性病贫困户就医提供便利;四是方便XX户贫困户外出务工;五是便于开放当地XX旅游资源;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二)XX乡镇XX村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地点: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新建深度XX米机井X眼;供水站X处配套XX型潜水泵X台;XX型供水器X座;管理房X间(XX平方米)铺设管网XX米;安装入户设备XX套。项目建成后为XX户XX人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一)XX乡镇XX村标准化卫生室
1、建设地点: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寄托村公共服务中心改扩建XX平方米卫生室,购置办公用品:桌子X个、椅子X个、脑X台、打印机X台…;医疗设备:血压仪X个、听诊器X个…;制作标牌、门头等。建成后为全村群众XX户XX人提供医疗服务。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二)XX乡镇XX文化活动广场
1、建设地点: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在村XX处新建(修缮)文化活动广场XX平方米,设置宣传栏X个、广播器材X套、文化器材X套、健身器材X套(含乒乓球台X个、篮球架X个),建成后为全村群众XX户XX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场地,每年可组织文艺演出、电影放送XX次,组织比赛XX次。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三、产业扶贫项目
(一)XX乡镇(XX村)产业扶贫XX项目:
1、建设地点:XX乡(镇)XX村、XX村、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组织XX户贫困户通过购买农机具、牛羊等牲畜、安装屋顶光伏等方式增收,其中:XX户贫困户购买三轮车共XX辆、XX户贫困户买牛共XX头、XX户贫困户安装屋顶光伏总规模XX千瓦时。通过发展以上产业项目,确保贫困户年平均增收达到XX万元以上,带贫年限不少于XX年,有效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 66231947监督电话: xxxxxx
年 月日
附件11(公示至村)
乡(镇)年度拟定
退出贫困村名单公示
根据《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的退出标准和程序,经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验收,拟定我乡(镇)村等个村达到贫困村退出条件,拟以退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乡(镇) 年度贫困村拟定退出名单
行政村名称 | 总户数 | 总人口数 | 年底贫困户数 | 年底贫困人口数 | 贫困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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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村 年度贫困户脱贫名单
公 示
我村于 年 月 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人数 人,占全村人口比例 %),民主评议评选拟定贫困户 户 人符合贫困户退出标准。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汇总,确定贫困户 户 人符合“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条件,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驻村工作队代表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月 日
附件
村年度贫困户脱贫拟定名单
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帮扶措施 | 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得票 |
附件13(公示至村)
公 示
根据《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乡(镇)对各村上报的拟定脱贫户户
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等 户( 人)拟定为脱贫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 日
附件
乡(镇)年度贫困户脱贫拟定名单
序号 | 行政村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帮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