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
洛宁县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洛宁县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综合楼、辅助楼、室外雨污水、消防和室外路面及停车场铺装等;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
3.3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10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投标人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6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结果公告截图);
3.7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本次招标在网上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4.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高义博18816290733,QQ:597282094)。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并携带企业Ukey锁。
5.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